荀子與法家傳統(tǒng)兼談秦國的統(tǒng)治思想

  自古研究荀子之思想者,多走兩條路:一,把荀子放入儒家的各學派中縱向的對比;二,把荀子作為先秦最后一位儒學大師與其他各派加以橫向的比較研究。在此基礎(chǔ)上,衍生出對荀子思想各個方面的研究。本文試圖借鑒這兩條路數(shù),但力圖把荀子放入先秦法家的序列中,從這一角度探求其與法家的關(guān)系及其對秦帝國統(tǒng)治思想的影響,進而突出荀子在先秦思想史中的地位。

  若論法家傳統(tǒng),最早可追溯到春秋時期的管仲。管仲的主要言行集中在《管子》[1]一書,其書論及農(nóng),商,戰(zhàn),君臣關(guān)系,國際形勢等各個方面。其中對霸,法,權(quán)的論述可謂開了法家之先河。

  管仲對“霸”的闡釋很有特色。管仲的“霸”是“尊王攘夷”,不滅國,維持諸夏聯(lián)盟,齊王即是聯(lián)盟的實際首長,召集人,很接近于王道。它的實質(zhì)就是利用現(xiàn)有的西周政治遺產(chǎn)來探索新的國家形態(tài)。這種霸政“可以說是變相的封建中心”這種特色是有著很深厚的社會土壤的。春秋時期是典型的貴族政治時代。在國際上,各國統(tǒng)治集團其實是家屬集團,“異姓是舅,同姓是伯叔,不為親戚,即為婚媾。”[2]在國家內(nèi)部,國君與貴族都是宗親昆弟。這種貴族的政治表現(xiàn)在國際上就是克制的戰(zhàn)爭,表現(xiàn)在國內(nèi)就是君主權(quán)力極大的受制約。可以說“春秋時代,實可說是中國古代貴族文化已發(fā)展到一種極優(yōu)美,極高尚,極細膩雅致的時代。”[3]這種社會背景也深深影響了管仲對法的解釋。

  關(guān)于法,管仲在《明法解》中說:

  明主者,有術(shù)數(shù)而不可欺也,番于法禁而不可犯也,查于分職而不可亂也。群臣不敢行其私,貴臣不得蔽賤,近者不得塞遠,孤寡老弱不失其所職,境內(nèi)明辨而不失逾越。

  可見,法的作用是為社會各階層各力量的地位予以明辨,穩(wěn)定社會秩序。這也是后世法家論法的主要基點之一。但此時管仲論法的特殊時代背景又決定了他對法的認識與應(yīng)用大不同于后世尤其是荀子后法家的法。

  管仲論法特別強調(diào)君王與貴族的關(guān)系,主張君主專其威勢與法制,君臣分道。但當時那種在很大程度上受血緣關(guān)系影響的貴族政治卻使管仲這種對國家機器的構(gòu)建理論很難實現(xiàn)。因此管仲的法對禮有很大的依附性。《管子》開篇就提出禮義廉恥,國之四維之說。禮起源于原始宗教的祭祀儀式,后來成為在宗法分封的基礎(chǔ)上西周君王貴族等各階層的生活準則與風尚,成為維系社會穩(wěn)定的重要力量。可見,管仲的法是試圖把西周的禮逐漸規(guī)則,制度化,加強國家的官僚化,禮終將是讓位于法的。這就與孔子強調(diào)的禮發(fā)生了沖突。孔子認為,這種生活準則,風尚是好的,世道亂的原因不是因為禮不適應(yīng)新局勢而是人們不知禮。因此,他要把禮加以改造和推廣,應(yīng)用到全社會。無怪乎孔子在《論語·八佾》針對管仲改造政府的措施批評道:“管仲之器小哉……官事不攝,焉得儉乎。”

  這兩種不同的方向也就播下了儒法殊途的種子。但從另一角度看,這也是以后儒法融合共同構(gòu)建國家的種子。這種融合勢必是一相當長的過程,但關(guān)鍵人物的作用卻不可忽視。后文將加以論述。

  到春秋末戰(zhàn)國初期,法家理論在更廣的范圍內(nèi)得以實踐。在法家試圖把國家規(guī)則化,制度化的基礎(chǔ)上出現(xiàn)了明顯不同于管仲時期的的特點。

  這種變化是緊承著吳起,李克在魏國的變法而開始的。變法的內(nèi)容在此不過多闡述,但有一方面——對貴族的打擊和使平民勢力參與國家政權(quán)——卻對了解法家的因革至關(guān)重要。同樣值得注意的是,當時各國的變法都涉及到了打擊貴族這一問題。可見這并不是一特殊現(xiàn)象,而是當時的一個時代特征。它所反映的就是社會的結(jié)構(gòu)向君王,政府和下層平民共存的方向發(fā)展,貴族這一階層正趨向沒落,并被抽離出原有社會結(jié)構(gòu)的時代背景。近人許悼云關(guān)于春秋戰(zhàn)國貴族數(shù)作過一統(tǒng)計:公元前572年到543年23個,公元前542到513年14個,前512到483年13個,前483到464年僅剩7個。[4]也正是貴族政治的解體,新的國際形勢下,國家的生死存亡更是懸于一線。這就要求國家對高效率政府和人才的需求。再回過頭來看一看法家,它先天的具有政治的功利主義的因子。可以說,正是這種時代背景與法家血統(tǒng)的結(jié)合把法家推向了一個更細致,更成熟,更成功的階段。

  周慎到雖僅留下《慎子》[5]七篇,但亦可從中看出此時期法家的概況。他認為國家應(yīng)建立在一整套硬性的規(guī)則上,“權(quán)術(shù),所以立公正也。書契,所以立公信者。度量,所以立公番也。法制禮籍,所以立公義者。”同時,也主張國君“以能受事”。但以上諸多論述都必須建立慎子所偏重的“勢”上,在他看來只有有了“勢”規(guī)則才能建立,一切舉措也才能貫徹。

  騰蛇游霧,飛龍承云,云罷霧霽,與蚯蚓同,則失之所乘也。故賢而屈不肖者,權(quán)輕也。不肖而服于賢者,位尊也。堯為匹夫,不能使其鄰家,至南面而王,則令行禁止。由此觀之,賢不足以服不肖,而勢位足以屈賢矣。

  由此,國君必須專“勢”,且必須嚴格的超出于臣子貴族,如此才能使國家很好的運轉(zhuǎn)。

  此時期另一個比較有特色的法家人物是申不害。他強調(diào)治國應(yīng)用“術(shù)”,即提倡國君應(yīng)精于陰謀,用“術(shù)”來駕馭天下。此理論歷來遭到諸多批評,錢穆更是把其作為典型放在“以術(shù)數(shù)保持祿位的不忠實態(tài)度”的學術(shù)低潮階段。但如把它放在法家的序列中,則這種理論對法家理論的完善和補充是顯而易見的。同時,它所反映的時代背景也不容忽視,錢穆在評價其治國之術(shù)時又說:“此等理論,見出已在貴族政府徹底破壞,官僚政治代興之時。”[6]

  接下來,要分析的就是很重要的法家理論家與實踐家–商鞅。對其法家理論的分析將承以上思路,另外要關(guān)注的是秦朝的民風,政治風尚及商鞅對其的改造。

  商鞅的富國強兵之道乃“農(nóng)”“戰(zhàn)”二字。“國之所以興也,農(nóng)戰(zhàn)也。”[7]但商鞅也認識到讓人民喜農(nóng)樂戰(zhàn)的難度,“夫農(nóng),民之所苦。而戰(zhàn),民之所危也。”那為了富國強兵又如何做到這點呢?同樣是基于法家對人性本有惡端的認識(人性惡尚沒有正面的表述),他認為“民生則計利,死則慮名”國君只要掌控了名利所出即可使民“盡力”“致死”。但名利所出一定要是“常”,不因私害公,讓人民信服的。這就要靠法了!所謂“一賞,一刑,一教”就是要建立法的制度。值得注意的是這種法的制度是貫穿于整個政府體系的。“天子置三法官。殿中置一法官,御史置一法官及吏,丞相置一法官。諸侯郡縣,皆各位置一法官及吏。”可見,整個政府的運轉(zhuǎn)是建立在法,法官,吏的基礎(chǔ)上的。

  商鞅論法的深度與特色遠不止于此。他不僅要把政府的運轉(zhuǎn),君臣等社會力量的關(guān)系建立在法上,還要讓整個國家依托于法。其中,影響甚大者莫過于“以吏為師”了。這也是我要分析的“吏”的重大作用之一。商鞅認為“以吏為師”推行的條件是每個官吏必須懂法并且還要樂于傳法。這種要求不是道德上的,而是法律上的。當有民問法時,“主法令之吏不告及之罪”。顯然,用法“武裝”的吏是守法,傳法的重要力量,也是商鞅想用法改造政府,社會甚至民族文化的高遠理想背后的重要力量。“吏”的另一重要作用是:它是由春秋貴族統(tǒng)治走向戰(zhàn)國新型國家的重要推動力。商鞅論述的吏多為士,他們的任務(wù)就是各展其能的在國家機器中服務(wù)于君王,而不是像貴族一般只是低程度上服從于君王或國家機器。這就削弱和打擊了貴族的政治影響,使君王的權(quán)力更加集中。這既是時代背景的反應(yīng)也推動了新時代的到來。

  由以上分析可看出,商鞅對法家的“法”進行的系統(tǒng)化的整合與實踐。如果說管仲時期的法在很大程度上是與“禮”或貴族的妥協(xié),那這時期的法就是走上了與“文化儒家”尖銳對立并力圖建立高效率官僚體系的路。

  但凡研究商鞅者,都會入到一個問題—-相對于同時其他國變法,為什么商鞅的變法最徹底?并且不會因“身裂”而廢?此中固有其理論的優(yōu)越性或商鞅本人的才智,但恐怕遠不及秦的民族特性與其理論契合的影響。商鞅本為衛(wèi)國公子,他的變法沒在衛(wèi)。吳起在魏,楚變法均有成效但不徹底,不徹底的一個表現(xiàn)就是在吳起離開或死后,兩國的變法進程中止。同樣,其他各國變法不是程度低就是失敗。其影響遠不如商鞅在秦的一般。對其原因的分析,有人從各國社會結(jié)構(gòu)社會力量的不同給出一種思路。其實,由于當時交通的阻隔和交流的不便,社會的力量和結(jié)構(gòu)等是深受其地理,文化影響的。

  秦的歷史傳承在《史記·秦本紀》中有較詳細地描述,從秦的祖先到開國,秦的發(fā)展軌跡一直與戎交合不離。再考慮到它所處的地理位置——東與中原諸國隔崤函,西與戎等少數(shù)民族緊鄰,可推見對它“虎狼之國”的評判并非虛言。嚴耕望先生說:“又按秦本西戎,居隴山以西之秦谷。豐鎬既為犬戎所陷,秦人亦以西戎入據(jù)其地,故渭水盆地本參戎狄之俗。”[8]此種推測很是嚴密,同時他又引《賈誼新書》中對秦社會風習的詳細表述得出“秦民俗親戎狄”的結(jié)論。深為可信。

  那么這種民俗是怎樣影響到商鞅的變法和秦以后的發(fā)展的呢?可以說這種民俗是秦的民族底色,是一張白紙。這張白紙是由善攻戰(zhàn),組織嚴,民質(zhì)樸等因素融合而成的。正是這種特性使得法家的理論有更大的發(fā)揮余地,為法家理論的實踐提供了天然的優(yōu)越場地。關(guān)于這方面問題后文將再加論述。

  以上略論荀子之前的法家諸派思想及其演變,接下來論荀子思想才可見其特殊性與在先秦思想史中之重要地位。

  歷來多把荀子看作儒家學者,但他與一直所謂的正統(tǒng)——孟子一派有莫大的不同。梁啟雄在《荀子簡釋·自序》中對荀孟思想作了一個較全面的比較:“孟子言性善,荀子言性惡;孟子重義輕利,荀子重義而不輕利;孟子專法先王,荀子兼法后王;孟子專尚王道,荀子兼尚霸道。”從此亦可看出荀子思想的復雜性。那荀子和法家傳統(tǒng)有什么聯(lián)系呢?如有,那么他對法家的理論有什么影響呢?再進一步,他和秦帝國的統(tǒng)治思想是什么樣的關(guān)系呢?這些都是我在下文要討論的問題。

  在討論這些問題之前,有必要對荀子生活和活動的時代作一簡單的考察。荀子生卒年不可考,但根據(jù)其活動言行可推斷,他大致生活于公元前336年到公元前236年之間。這相對于前文所說的貴族社會,變法時代又是一個什么樣的社會呢?

  公元前286年荀子使來游齊,也就是兩年前,燕昭王聯(lián)合秦﹑魏﹑韓,趙下齊七十余城,齊湣王走莒。前259年至257年,荀子游趙議兵。也就是一年前,秦將白起破趙軍于長平,坑趙卒四十萬。前255年荀子赴楚,被春申君任為蘭陵令,在此前不久,秦拔楚之鄢﹑郢,楚懷王幽死于秦……就從此政治軍事斗爭來看,這時的大國爭霸正處于白熱化階段。換句話說,當時正是大一統(tǒng)的前夕。這時正是各力量重組,社會秩序重建的一個關(guān)鍵時期。它對當時士階層的影響也是巨大的。

  綜觀全局來看,士階層普遍堅守的“勢”尊于“道”傳統(tǒng)正在發(fā)生改變。[9]士與君王或官僚體系的關(guān)系正悄悄的由“稷下學宮”似的“亦師亦友”“不治而議論”轉(zhuǎn)向士為臣子,融入政府的官僚體系的方向。荀子主要活動于“稷下學宮”的后期,在學宮“最為老師”,并目睹了它的解體。他的“道”也是復雜的。他是堅持“道統(tǒng)”為先的,這點力來無多爭論。由他在《非十二子》對當時士的批評即可顯見:“今之所謂士仕者,污漫者也,賊亂者也,恣雎者也,貪利者也,觸抵者也,無禮義者而唯權(quán)勢之嗜者也。”[10]這不僅說明了荀子的“道統(tǒng)”關(guān),也印證了當時“勢”于“道”的緊張關(guān)系。但荀子的“道”又有了些變化。他論禮義是從“性惡”的角度,認為禮義不是由內(nèi)而外的修養(yǎng)推衍二處,而是作為一種外在的必須有的束縛來整頓秩序的。“人生而有欲,欲而不得,則不能無求,求而無度量分界,則不能不爭,爭則亂,亂則窮,先王惡起亂業(yè),故制禮義以分之。”從這一角度來看,荀子的“禮”近于“法”。正是他的這種巧妙的突破為法家注入了新的活力,后文將予以詳述。可以說荀子是道統(tǒng)的最后一位士,也是新時代的第一位士。

  從各“家”來看,當時沒有哪一“家”能完全取得求霸心切的君主的急切需求,也沒有哪一“家”能不面臨它派空前強勁的攻擊(這也是當時名辨思潮的一個重要表現(xiàn)),更嚴重的是各“家”內(nèi)部空前的分化。顯然,孟子的“仁政”效果來得太慢,正如陳來所言:“在制度與秩序重建的戰(zhàn)國后期,《詩書》的緩慢的文化作用趕不上政治的急迫需要。”[11]那法家的法﹑術(shù)﹑勢理論是不是適應(yīng)了這一時局的需求呢?“尚法而無法,下修而好作。上則取聽于上,下則取從于俗,終日言成文典,及紃察之,則倜然無所歸也,不可以經(jīng)國定分。”顯然,在荀子眼中這也是不足取的。同樣對于商鞅理論構(gòu)建的秦,荀子指出:

  兼是數(shù)具者而盡有之,然而縣之以王者之功名,則倜倜然其不及遠矣,是何也?則其殆無儒邪。故曰:粹而王,駁而霸,無一焉而亡。此亦秦之所短也。

  在當時法家理論的弊端尚未暴露的情況下,荀子竟有如此見解!他那敏銳的眼光確實是超越時代的。在《解蔽》篇中荀子對“術(shù)”與“勢”做出了一針見血的批評:“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賢,申子蔽于勢而不知知。”這些分析與批評對法家以后的變化有著極重要的意義。

  不論從士階層的角度還是從法家儒家傳承的角度,荀子都是一個關(guān)鍵性的人物。以下將結(jié)合荀子游歷各國等秦統(tǒng)一前的情況再深入分析荀子思想與法家傳統(tǒng)的關(guān)系及其對秦帝國構(gòu)建的影響。

  荀子周游各國是很有特點的。他東游齊,西游秦,南游楚,北游趙……而他前代的孔孟等諸儒者,則多活動于以魯為中心的東方諸國;商鞅,吳起等法家人物則多游歷于原三晉之地及周圍。[12]可見,若論游歷之廣,前代諸子則不如荀卿也。難道僅僅是周游的多少問題嗎?細加分析,不難得出這是大統(tǒng)一前的政治環(huán)境對士的要求。這一結(jié)論又恰好佐證了前文對此時期局勢的分析。再結(jié)合荀子思想即可看出,這些游歷的背后有著荀卿極高遠的理想——大一統(tǒng)。此思想在文化領(lǐng)域的表現(xiàn)就是他在《非十二子》中論證的“六說者立息,十二子者遷化”。當然在此時代背景下不僅荀子有大一統(tǒng)思想,但真正對政治或后世產(chǎn)生莫大影響的則非荀子莫屬。就僅此文化一統(tǒng)而論,秦之“焚書坑儒”即是他的弟子李斯所倡。

  在荀子游歷期間,有三則對話對了解荀子的思想至關(guān)重要。一是《議兵》,在此篇中,他屢次強調(diào)了“君權(quán)”“賞罰”“刑威”等觀念。“賞重者強,賞輕者弱;刑威者強,刑侮者弱……權(quán)出一者強,權(quán)出二者弱。”在其后又說:“古者,帝堯之治天下也,蓋殺一人,刑二人而天下治。傳曰:‘威厲而不試,刑錯而不用。’此之謂也。”由此觀之,這絕非一般的儒家所有的治國思想。可見,荀子不僅僅是儒家。另兩篇是《儒效》與《強國》,《儒效》是荀子與秦王的的對話,在其中他批評了諸多種儒生,并把儒定位為“在本朝則美政,在下位則美俗”。由此可見此時儒的分化與荀子對儒的重新定位;《強國》篇也多次提到“刑”。但荀子的“賞罰”“刑”之類的論述又是大不同于法家的。法家的法是冰冷的規(guī)則制度,被司馬談在《論六家要旨》中概括為:“嚴而少思,不別親疏,不殊貴賤,一斷于法。”班固在《漢書·刑法志》中也說秦的法家思想是:“毀先王之法,滅禮誼之官,專任刑罰。”而荀子的法卻近似于“禮”,他在《荀子》中也特別多次提出“禮義”的重要性,《王制》篇云:“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,不能屬于禮義,則歸之庶人。雖庶人侄子孫也,積文學,正身行,能屬于禮義,則歸之卿相士大夫。”前文已略述其“禮”近于法的一面,可見在荀子理論中“禮”與“法”確有某種相通性。而這種相通性正是荀子揉儒入法的表現(xiàn)。

  另外還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的是,在此三篇中,荀子都論述到了秦,且多是從秦如何強大入手。由此我們可揭開荀子眼中的秦并對荀子的統(tǒng)治思想再作一下探究。

  在《議兵》篇中:

  李斯問孫卿子曰:“秦四世有勝,兵強海內(nèi),威行諸侯,非以仁義為之也,以便從事而已。”孫卿子曰:“非女所知也。女所謂便者,不便之便也;吾所謂仁義者,大便之便也。……凡在于軍,將率,末事也。秦四世有勝,諰諰皆前行素修也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軋己也,此所謂末世之兵,未有本統(tǒng)也。……,此之謂仁義之兵也。”

  此時,秦強已是海內(nèi)皆知了。諸子也多拿秦來論證或豐富自己的理論,但荀子既看到了秦之所強在何處,又洞悉了秦之所恐與秦前無“行素修”的弊端。可見,能如荀子這樣把秦看得如此透徹的,天下孰有?更加精彩的分析在《強國》篇中出現(xiàn)了:

  力術(shù)止,義術(shù)行。曷謂也?曰:“秦之謂也。威強乎湯﹑武,廣大乎舜﹑禹,然而憂患不可勝校也,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軋己也,此所謂力術(shù)止也。

  接下來,荀子又分別解釋了何謂“威強乎湯﹑武”,何謂“廣大乎舜﹑禹”。在分析中他都提到了秦之前所未有的強大,但在其后都有一句“然而,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軋己也”做結(jié)。李斯就深入地問道,那怎么辦呢?荀子曰:“節(jié)威反文。”在荀子眼中秦的霸業(yè)已成,正所謂:“是形勝也……古之民也……古之吏也……古之大夫也……古之朝也。故曰四世有勝,非幸也,術(shù)也。”古之民﹑吏﹑大夫﹑朝往往是諸子們所向往而不可得的,現(xiàn)在卻出現(xiàn)在荀子的視野中,亦見荀子對秦的欣賞與寄予厚望。“反文”即荀子在后文提到的由“霸”而“王”。

  既然荀子對秦藝有深切地分析,那為何他的弟子——韓非與李斯——卻把秦推向了法家理論的極端?在此不做過多論述,只略表思考。這是時勢使然,而非一兩人就能扭轉(zhuǎn)的,這時的人只是歷史的工具。秦由霸西戎到霸天下,再加上其民族特性與法家理論的完美結(jié)合,這時的秦已是欲罷不能了。只是可悲韓非﹑李斯不能像他們老師一樣超出時代作冷靜地分析,終不免被時勢所蔽,被時勢所使。

  最后對荀子的思想再作稍加總結(jié)。荀子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,它不僅把儒家推入了一個新的高度更對法家進行了改造。其后千年中國學術(shù)概況與陰法陽儒的統(tǒng)治結(jié)構(gòu)理論就此成熟。梁啟超所謂:“自秦漢以后,政治學術(shù),皆出于荀子。”雖有過夸之嫌,但亦不無道理。

注釋:

[1]戴望著《管子》(諸子集成本,上海書店,1994年)。關(guān)于《管子》一書,今人考證其非管仲所做,而是后人借管仲之名而作,但據(jù)其所記史實與言行,應(yīng)該不會晚于戰(zhàn)國初。

[2]許悼云《戰(zhàn)國的統(tǒng)治機構(gòu)與治術(shù)》(《求古編》,新星出版社,2006年,第二八五頁。)

[3]錢穆,《國史大綱》,商務(wù)印書館,2007年,第七十一頁。

[4]其詳細數(shù)據(jù)見許悼云《春秋戰(zhàn)國間社會變動》(《求古編,新星出版社,2006年,第二百八十六頁)。

[5]錢熙祚校《慎子》(諸子集成本,上海書店,1994年)。

[6]錢穆,《國史大綱,商務(wù)印書館,2007年,第一零五頁。

[7]嚴可均校《商君書》(諸子集成本,上海書店,1994年)。

[8]嚴耕望《戰(zhàn)國時代列國國民與生計》(《嚴耕望史學論文選集》,中華書局,2006年,第二十七頁)。

[9]其詳細論述可參看余英時《古代知識階層的興起與發(fā)展》(《士與中國文化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6年)。

[10]王先謙集解《荀子集解》(諸子集成本,上海書店,1994年)。

[11]陳來《“儒”的自我理解—荀子說儒的意義》,北京大學學報,2007年5月,第二十頁。

[12]可參看嚴耕望《戰(zhàn)國學術(shù)地理與人才分布》(《嚴耕望史學論文選集》,中華書局,2006年,第八十八頁)。

參考書目:

《諸子集成》,上海書店,1994年。

《史記》,司馬遷,中華書局點校本,2006年。

《漢書》,班固,中華書局點校本,2006年。

《士與中國文化》,余英時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06年。

《國史大綱》,錢穆,商務(wù)印書館,2007年。

(作者單位:南京大學中文系)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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