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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明)呂坤
原著
李安綱 趙曉鵬 述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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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1 畏法與畏理
得罪于法,尚可逃避;得罪于理,更沒處存身。只我的心便放不過我,是故君
子畏理甚于畏法。
[述論]
違犯得罪了法律,還是可以逃避的;但是得罪違犯了道理,那就更加沒有個地
方可以存身自容了。只是我自己的這顆心便不肯放過我自己,所以君子畏懼道理遠
遠超過了畏懼法律。
法律是懲治壞人的,道理是約束好人的。法律是有形的,可以逃避,所以壞人
往往會逍遙法外;道理是無形的,無法逃避,所以好人往往會備愛煎熬。壞人沒有
受過什么道德倫理教育,早已經喪盡了天良,所以不會有什么心理負擔,因而能夠
活千年;好人接受了倫理道德教育,凡事都要從良心的角度出發,害怕違反了道理,
心理往往會不平衡,所以好人的壽命多不長。
要想讓壞人不逍遙法外,而早早得到懲治,并且不得好死,最好的辦法就是讓
他們在小時候接受最完善的倫理道德教育,從而使他們也有良心并且受到煎熬與折
磨;讓好人多長壽的方法,就是讓他不要顧忌太多的道德倫理。因為倫理道德也一
直隨著社會的發展和變化而變化,而且造成道德和倫理發生變化的就是那些小人。
從這一點上說,小人才是推動社會發展和進步的根本動力。當那些君子和好人真正
能夠認識到這一點的時候,也許就不會那么執著于古人的道德而自我約束了,而且
生活得自在一些,心理上也會少一些煎熬。
肉體上的病痛只是有限的,而心理上的煎熬卻是永恒的。君子因為有良心這個
法官,所以不怕那有形的法律,卻怕這無形的道理。就因為我們的任何行為舉止都
沒有逃得過良心的監視,自然這良心也是不會放過我們自己的。所以,自己的行為
舉止要盡量符合良心的標準,即使違反了這一準則,只能通過及時的懺悔才能夠得
以平衡。
古人之所以重視良心與良知的教育,就在于看到了良心的關鍵作用;今人之所
以不重視良心,就因為他們覺得武力可以解決一切。也正因為如此,所以古代的社
會相對地安定,而如今的社會卻相對地混亂。重視道德與倫理的教育,扶持起來的
是良心,安定社會是自覺的,主動的;重視法治與武力的教育,培養起來的是觀念,
安定社會是強迫的,被動的。一個治的是本,一勞而永逸;一個治的是表,屢禁而
不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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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社會出版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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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策劃 李安綱
林曉靖 主 j編 李安綱 劉廳耀 副主編 趙曉鵬
馬民書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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